每日照樣出去采摘野菜,還學會了化為人形,只是耳朵和尾巴仍舊還在,山上無人,不會有人看到。
白兔學會了種植,每天給寺廟里的菜澆水除蟲,掰著手指過日子,等著甦戕回來。
甦戕說,等他數到了一百就回來。
可是白兔的算術不好,他數了很久,架子上的菜熟了好幾批,幾次下雪幾回炎熱,明明過了很久,一百卻怎麼數都數不到。
甦戕一直沒有回來。
白兔為甦戕存了好多果子,明明放在了陰冷的地窖里,也存不了太久,只能眼巴巴的看著壞掉,然後扔掉。明明和尚說了,地窖里的菜能存著過年,可以放很久很久。
所以很久到底是多久?
那都是狐狸愛吃的,狐狸說,吃過肉後再吃點果子清牙口。
最好的都給狐狸留著,兔子想吃都沒舍得,可惜結果都是扔掉的命。
傻乎乎的白兔,從來都沒想過自己被拋棄的可能。
仍舊不熟練的計算著日子,卻怎麼算都不對。
他很想直接把所有數字都劃掉,寫上一個一百,那樣將將就可以回來了。
後來,甦戕真的回來了。
只是看著,也不像是回來了。
白兔是在化為人形的時候,拿著破竹筐去摘菜時見到了甦戕。
可能是最近采摘的菜太勤了,附近已經沒有好菜可以找到,白兔就多走了一段,來到一個他不常去的地方。
那個地方狐狸不讓兔子去,因為離人類住的鎮子太近了。
可是沒有菜,白兔還想著多存一點,保證狐狸來的時候有東西清牙口,結果就遇到了化成人形穿著華美衣服,與一男子相伴而來的甦戕。
甦戕呆了,男子也呆了。
甦戕是沒想到傻兔子竟然真的敢不听自己的話,明明讓他往東不往西,難道是冷落的太久了?
而男人愣住的理由很簡單,長著兔耳朵和尾巴的人,哪里是人?
男人回過神,啊啊的叫著,拿著刀就要砍了白兔。
白就傻呆呆的站在原地,不知道發生了什麼。
後來還是甦戕先動了手,一個當做飯票隨時替換的富家公子,與什麼話都听自己的白兔小弟,甦戕自然選擇了後者,一巴掌就把富家公子拍在地上。
甦戕動手,又與白那麼熟稔的模樣,男人不傻,立即就發現了甦戕也是個妖怪。
原本眼中有的深情立即消失不見了,臉上有的只有恐懼和厭惡,男人對著甦戕罵著所有他能想到的辱罵詞,然後伸出的手臂就被氣急了的白給狠狠咬了一口。誰也不許欺負將將。
兔子急了可咬人呢,這話自然不是開玩笑的。
走正途修行的妖最好不沾殺孽,甦戕一個法術就讓富家公子忘記了一切。送他下山回了家。
其實甦戕沒在意男人的辱罵,他之前業務不熟練的時候,被發現真實身份好多次,早就習慣了這種態度的改變。
“記住,傻兔子,這個世間所有情愛都是假的。喜歡不過是自己欺騙自己的錯覺。真的發現對方是什麼樣子,喜歡就會煙消雲散,變成仇恨。”那時候,甦戕這麼對白說。
白蹦 著腳丫不同意︰“我喜歡你,不是假的。”
“那你又能喜歡我多久。”甦戕冷笑,“也有那些知道我是狐妖後也表示初心不改,可是十年、二十年、三十年……總有一日,感情會淡薄,最後什麼都剩不下。”
他不是沒有被感動過,可是那些感動過他的感情,美好的如同煙花一瞬。消失的太快,快到狐狸都沒來得及去考慮自己的心情。
“我……我……”白不知道該怎麼說,只是仰著腦袋道,“我絕對會喜歡你很久!很久很久!”
甦戕︰“很久?你連一百都數不到,你的很久是多久?”
白︰“我可以活很久,和尚都沒活過我,然後我每天都喜歡你一點,就可以喜歡你很久很久。”
甦戕︰“那你的喜歡就會越來越少。”
白猛搖頭︰“我每天晚上會想你一點點,然後多喜歡你一點點。每天增加一點點,就可以永遠喜歡著你。”